境外投资备案变更登记
境外投资一种是中国境内的各类法人,包括各类工商企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部门、事业单位等,这些机构属于境外投资中国境内的法人机构,受中国内地法律的管辖约束。
另一类是由国内投资主体控股的境外企业或机构,境内机构通过这些境外企业或机构对境外进行投资。这些境外企业或机构不属于中国内地的法人机构,不受内地相关法律的制约,但境内机构通过这些境外机构向境外进行投资时,仍然需要按照国内有关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的核准手续。与国际惯例相同,在国内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也可在境外投资。
37号文登记也可以代办。
一、境外投资核准与备案的申报材料
(一) 发改委所需材料:
1. 核准或备案申报文件;
2. 项目申请报告;
3. 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1)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2) 投资主体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4) 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5) 投资、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
(6) 自有资金出境的,提供自有资金证明;
(7) 涉及银行金融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
(8) 投资决策人员签署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二)商委所需资料:
1. 《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4.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5. 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
6.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7.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8.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二、服务内容
我司可做“境外投资核准与备案”的一系列配套服务,帮助取得《备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我司的服务内容包括:
(一)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编制《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四)协助企业完成“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五)协助企业准备或办理境外投资核准或备案过程中所需的其他各类材料
(六)根据企业需要,协助企业全程申报,并取得相关证书
三、服务流程
1、签订《服务协议书》
2、企业向我司报送境外投资的基础信息和资料
3、我司指导企业准备《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尽职调查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一系列文件
4、我司协助企业向主管部门申报(根据双方协议,也可由企业自行申报)
5、企业取得核准与备案批文
温馨提示:港沣国际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专注外资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企业境外投资业务,港沣国际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一站式企业服务。团队会根据您公司实际情况,设计最佳方案,帮助您利益最大化。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688-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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